5月12日,省政府新聞辦召開《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,省民政廳副廳長張偉介紹《實施意見》的有關情況,省教育廳副廳長劉青川、省住建廳副廳長劉萍、省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金華、省就業服務局局長雷向春出席并答記者問。
脫貧攻堅過渡期,我省將采取哪些措施鞏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?發布會上,省民政廳給出了答案。
脫貧攻堅期間,累計向15個貧困縣投入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69.4億元,占資金總量的27%;將符合條件的21.6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低保和特困供養范圍,實現了“兩不愁三保障”目標。
打贏脫貧攻堅戰后,工作重心轉向實施鄉村振興戰略,但社會救助在社會保障中的兜底性、基礎性的本質沒有改變。
嚴格落實“四個不摘”要求,持續實施脫貧攻堅期兜底保障政策,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、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,依規全部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,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、臨時救助等,做到應保盡保、應兜盡兜底。
健全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鉤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,持續實行省定最低指導標準機制,不斷提高保障水平,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通過加強部門間信息比對、落實主動發現機制等方式,對農村低保對象、特困人員和易返貧致貧人口開展動態監測,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,防止過渡期內發生規模性返貧。
落實殘疾人“兩項補貼”制度和孤兒、事實無人撫養兒童、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,加強農村“三留守”人員關愛服務。有效整合和利用民政購買服務資金,擴大服務覆蓋面,惠及更多困難群眾。
持續開展“圓夢大學”“慈善助醫”等助學助醫、扶貧濟困等方面慈善項目,對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。